管理人员和负责人(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持证人为企业法人或负责企业安全事务的副总;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持证人为企业安全项目的负责人或专职的安全管理员。
安全培训证书需要经过具备应急管理局安全培训资质的学校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下发。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履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事故救援与调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隐患排查知识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品企业,涉及到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的企业。
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危化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生产经营企业的厂长、经理或投资人。 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包括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危化品企业风险因素大,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大。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人民生活幸福,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是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提升安全发展水平,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